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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傻人傻福

第十八章 傻人傻福

   其实这也不奇怪。
  那灰仙块头都这么大了,也不知道修炼了多久。它虽然死了 , 但一身的精华还在身上。这些老鼠跟它久了 , 也或多或少感染了点灵气 , 想要修行 , 吃了它的肉,自然是最好的办法。
  我已经没时间管那么多了。老头这一会儿,倒在哪儿 , 跟拉风箱似的一个劲儿喘气。赶紧跑上前,我开口刚想问他咋样了?
  结果……话到了嘴边 , 又给生生的咽了回去。
  老头的颈脖子上面,一个硕大的缺口。那块肉给撕掉了,这地方是啥地方?颈动脉啊!
  他的鲜血就跟喷泉似的,拼命的流。
  我赶紧蹲下身子去 , 拼了命的给他堵伤口。但这鲜血就像是喷泉似的,不断的来回翻涌 , 堵住又从指缝里面钻出来,衣服这一会儿都给他染红了。
  我知道他完犊子了。就骂他有点傻 , 刚才咬着他脖子的时候,捅一刀,别动弹不就没事儿了?非要使劲儿,自己把自己的肉给撕掉了。
  老头张着嘴,不说话,只是瞄了一眼那边的阿彪。
  不知道为啥,我好想明白这家伙的意思。他没有后嗣了,这家“驴肉火烧店”还在,所以他想让自己这个远房侄儿来继承。
  点了点头 , 我说明白他的意思了。
  老头就笑了,双眼无神 , 怪异的瞄着头顶。也不知道看到了啥 , 他费力的说了仨字,“一家人……”
  然后脑袋一歪,就这么给死了!
  原本跟着一起来帮忙的三人 , 看到出了人命 , 很不地道。他们当中一个跑了,愣子这家伙估计吓得腿抽筋儿了,没跑成。但他拿起电话打了110 , 条子介入了这事儿。
  还好这年头 , 都是文化人多,他们不信“野仙”这玩意儿。再加上有当事人阿彪和其他两人亲眼为证,老头是自己冲上去被咬的。
  最后的结案就是……
  有一条得了狂犬病的野狗进了屋。我是老板请来的“打狗”的 , 结果没想到狗打死了,他自己也给咬死了。
  老板成年人有自知能力 , 他自己负百分之七十责任。我这个跟着参合的人,存在过失 , 负百分之三十责任。这属于民事纠纷,算不得刑事,最后就把我们都给放了。
  老头没后人,亲戚就剩下阿彪这一家了。条子说了,我们私下商量赔偿的事情,谈不拢,可以提起民事诉讼。
  当时差点没给我吓尿过去!
  我家都已经穷成这比样了。如果阿彪真要求我赔偿他叔叔的“意外身亡”,老子赔偿不起,只能去蹲苦窑了。
  但幸好阿彪人不错 , 他知道婶婶和他表姐是咋死的。也知道,他叔叔是在报仇 , 所以私下里 , 并没有追究我的失责。
  就这样……
  来哈尔滨,我得到的第一个知心朋友就是阿彪了!
  他继承了叔叔的店 , 借钱把那大坑用水泥灌注 , 给彻底封死。然后店里面,又重新的给装修了一遍,接着开了一家餐馆。
  这都是后话了 , 只说这次的事情完成后 , 回去我给李善水说了。
  当时被他一通臭骂。李善水说了,擒仙人就是负责给人家消灾解难的。我倒好,捉一个野仙 , 还把雇主的命给搭进去了。
  这事情要传出去,就是个污点,以后谁还敢请我?
  当时因为老头确实死了 , 整得我内心怪愧疚,被李善水这么一骂 , 也是心头难过。他骂我,我也不敢接嘴,任凭他骂。
  李善水骂够了之后,就喊我滚回自己的房间去闭门思过。
  老实说,当时年轻气盛,老头那事儿也是他自己作的。我心里虽然愧疚,但多多少少还有点不服,但为了那三万块,我只好忍着。
  后来从业几年后 , 想起李善水当时教导我的那些事,每每想起 , 心中不免泛起涟漪。
  在第二天醒来后 , 李善水虽然骂是骂了。可也没食言 , 一大早就放了三万块现金在桌子上 , 还留着一张欠条和“印泥”。
  我拿着钱,看了看欠条,按下了自己的手印。然后立马急匆匆的打电话给陈青青 , 第一件事 , 就是让她回去上学,家里的事情我已经知道,现在也有钱了 , 不用耽搁她的学业。
  陈青青还有点不相信,再三的问我,钱到底是哪里来的?我是不是去作奸犯科了?
  我当时就笑了。对于她 , 我也没啥隐瞒的,如实的就说了。自己捡起了爷爷的活儿 , 开始走上“擒仙人”的道路了。
  陈青青当时就有点急。说我爹不让干这事儿,要让他知道了,非生气不可。而且我那所谓的“擒仙人”,是一本残本,只有一门“擒五仙”,要遇到其他的野仙,招架不住,容易丢了命。
  我让陈青青放心,只接“五大仙”的活儿。要是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畴 , 我绝对不逞强,见好就收的。另外让她保密 , 好好的上学。
  跟陈青青唠嗑了一通 , 我又打电话给村里的村长(我家穷 , 父母没电话) , 让他们给家里带个信儿。就说我现在跟着一个包工头混,在市里面接活儿,工资有四千多了。
  工头听说了我家的事情 , 好心借了我三万块 , 只要半年我就能还清他钱了。
  交代完了家里的所有事情后,三万块钱,我一分钱不留。两万五打到我爹的农村信用社上 , 剩下的五千块,打给了陈青青 , 让她继续自己的学业。
  她要读书出来,那工资肯定比我强 , 可不能荒废了。
  接下来的日子,就十分平淡。
  因为不舍得花钱,我天天就蹲在李善水哪儿住。这位主儿呢,虽然心底不错,但也只是做“顺水人情”。他家有空房给我住,再加上我能帮他打扫卫生,倒也不赶我。只是他三天两头往外跑,屋里面没备食物,从来不管我死活。
  人活着要吃饭啊。
  没吃的 , 我也不花自己钱,咱啥没有 , 有一把子力气。在没有活儿的时间 , 我三天两头往阿彪的店里面跑 , 一来是帮他干点传菜、洗盘子的活儿 , 二来噌他的饭吃。
  阿彪有点不好意思,要付我工钱,我自然不要。只要他管三餐就行了!
  于是 , 一来二去 , 我和阿彪就成了很好的朋友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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